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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突发消息!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判“死缓” 受贿1.21亿、违法发放贷款罪

2024-11-27 10: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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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周二被法院判处死缓,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FX168财经报社(亚太)讯 彭博社引述中国官媒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周二(11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刘连舸受贿1.21亿元人民币,违规发放贷款33亿元。

美媒指出,中国以受贿罪判处刘连舸死缓,标志着中国对规模达66万亿美元的金融行业的审查升级。

刘连舸因中国于2021年底发起的金融领域全面反腐行动中,涉案级别最高的银行家之一。

(来源:Bloomberg)

在中国大力推进其标志性反腐运动之际,今年已有至少2名高调金融官员被判刑,刘连舸是涉案人员中级别最高的银行家之一。

报道称,刘连舸2023年3月接受调查,被发现收受贿赂逾1.21亿元人民币,约合1700万美元,并非法协助发放3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

“他的倒台使数百名金融官员和高管成为反腐风暴的受害者,而反腐风暴目前仍未出现放缓迹象。中国今年初誓言要深化从金融到能源等行业的反腐工作,在反腐斗争中‘毫不留情’,即便在2022年年中取得初步胜利之后,”文章续称。

其他被判处死缓的金融高管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行长田惠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行长孙德顺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原董事长王滨。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因受贿等罪名于2021年1月被执行死刑。

路透社报道,法院称,刘连舸利用职务之便,为多人谋求升迁,收受贿赂金额“特别巨大”。

(来源:Reuters)

法院表示,由于刘连舸“如实供述”了罪行,且案涉赃款财物大部分已追缴,故不会立即执行死刑。

据英媒阐述,刘连舸出生于1961年,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银行业和金融机构工作,2019年升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他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这意味着只有他在此期间犯下更多罪行,才会执行死刑。如果获得缓期执行,他将被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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