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中承认,其在2021年度对收购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评估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到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关键参数设定的合理性,这直接导致了2021年和2022年的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出现偏差。 经过追溯调整,智动力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5,618.83万元修正为5,724.97万元,增加了105.14万元,占原金额的1.87%;商誉账面价值则从12,241.29万元修正至8,521.68万元,减少了3,719.86万元,占原金额的30.39%。同时,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25,628.40万元调整为-21,908.54万元,变动额同样为3,719.86万元,占调整前绝对值的14.51%。 智动力的这一系列行为被认定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条款,特别是有关信息披露准确性和公司治理的部分。公司董事长吴加维、财务总监李明辉以及时任总经理刘炜均因未尽到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的义务而被点名批评,认为他们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基于以上违规事实与情节,深交所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对智动力及其董事长吴加维、财务总监李明辉、时任总经理刘炜给予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明确表示这些记录将被载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此事件提醒市场参与者,尤其是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遭受监管机构的处罚,损害企业信誉及投资者利益。对于智动力来说,此次通报批评不仅是对其内部管理的一次警醒,也对市场释放出强化合规性要求的信号。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