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已就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航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因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处于二审阶段,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重组标的2016-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审计报告,2018、2019、2020年度均未完成业绩承诺。 对于 2018 年、 2019 年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相关盈利补偿方还存在220,558.37万股未履行对应的补偿义务,其中: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109,986.97万股,因其于2021年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向其重整程序申报业绩承诺补偿债权,目前海南高院已裁定确认债权124,914.30万元,公司尚在办理相关受领流程中;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110,571.40万股,公司继续向相关承诺方追偿。对于2020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2020年度盈利补偿责任对公司、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详见2022年9月14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对于2020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将依据后续相关程序确定补偿方案后实施,公司将督促盈利补偿方及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同时,公司也会通过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调,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依法合规的解决业绩承诺事宜,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因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77.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3.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0.29%,公司仍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并关注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所列风险提示,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自动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