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现阶段重点支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一)符合《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 年第 56 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三)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处于行业或区域领先地位;(四)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五)最近三年,(1)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2)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失信黑名单;(3)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房地产企业及承担地方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仍按原有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