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8日,安徽证监局公告,国元期货合肥分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张洁,未对归属于其名下的个别居间人展业风险予以及时排查,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张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