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江苏证监局对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歌斐资产”)出具警示函。
经查,歌斐资产公司在管理创世鼎兴三期壹号并购私募基金、创世鼎兴三期贰号并购基金过程中,发送的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向基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部分底层项目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官网资料显示,歌斐资产成立于2010年,是诺亚控股有限公司(NYSE: NOAH, HKEX:6686)旗下定位为专注资产配置的多资产管理公司。截止2023年一季度,歌斐资产管理规模已达1575.9亿人民币。